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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7日,举行新闻发布会,发布2023年一季度能源形势、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,解读《关于支持发电产业发展 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、介绍煤矿智能化建设有关工作进展情况,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发布会上,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介绍,2023年一季度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,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4740万千瓦,同比增长86.5%,占新增装机的80.3%。其中,常规水电新增并网121万千瓦,抽水蓄能150万千瓦,风电新增并网1040万千瓦,新增并网3366万千瓦,生物质发电新增并网63万千瓦。
就光伏发电运行情况,王大鹏介绍,2023年一季度,全国光伏新增并网3366万千瓦,同比增长154.8%,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1553万千瓦,分布式光伏发电1813万千瓦。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,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.25亿千瓦,其中集中式光伏2.49亿千瓦,分布式光伏1.76亿千瓦。2023年一季度,全国光伏发电量1135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34.9%。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8%,同比提升0.6022个百分点。太阳能发电投资完成522亿元,同比增长177.6%。
发布会上,王大鹏还介绍了我国大型光伏基地建设情况。截至目前,第一批9705万千瓦基地项目已全面开工,项目并网工作正在积极推进,力争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建成并网投产,第二批基地项目已陆续开工建设,第三批基地项目清单近期已正式印发实施。
王大鹏表示,下一步,国家能源局将积极推动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落地实施,根据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加强政策供给:一是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,在积极推进大型基地建设的同时,组织开展“千家万户沐光行动”“千乡万村驭风行动”。二是积极适应能耗“双控”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“双控”转变的新要求,完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,扩大绿证核发和交易范围,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,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。三是推动修订可再生能源法,为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
近期国家能源局、生态环境部、农业农村部以及国家乡村振兴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》,对于推进试点县工作部署,王大鹏介绍,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,重点采取以下措施:
一是坚持原则。按照“多能互补、实惠可靠,因地制宜、多元创新,试点先行、逐步推广,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”的原则,积极稳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。
二是明确目标。对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提出量化要求,要求平原地区实现炊事、取暖和农业散煤基本清零,可再生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广泛发展,就地消纳能力明显提升。
三是细化任务。主要围绕供给革命、消费革命、技术革命、体制革命四部分进一步明确试点县重点建设任务,供给革命包括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、非电就近开发利用及乡村能源站建设等,消费革命主要包括推进电能替代、农村电网巩固提升、探索扩大可再生能源终端直接应用规模等,技术革命包括推进分布式能源技术创新应用、探索建设新型农村能源体系等,体制革命包括优化营商环境、探索建立农村能源发展利益共享机制等。
四是加强保障。要求地方建立工作机制,做好试点县建设与各类规划的统筹衔接,确保绿色能源有效开发利用。同时,加大财税、金融等支持力度,推动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。持续完善试点县建设各项支持保障措施,强化项目用地等要素保障,优化项目审批流程,营造良好投资建设环境。下一步,我们将组织各省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能源资源条件,因地制宜编制本省试点县实施方案,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,加快探索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、安全可靠的农村能源供给、消费、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,为推进乡村振兴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强有力的清洁能源保障。